毒理学名词,经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编写委员会毒理学名词编写分委员会编订,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毒理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审定,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核,自2023年8月17日起,将通过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网站(www.cnterm.cn),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3个月。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毒理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处理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该名词规范将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部门遵照使用。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是毒理学名词的定名版本(包含异名,不含释义),内容包括:毒理学,描述毒理学,机制毒理学,管理毒理学,靶器官毒理学,环境毒理学,工业与职业毒理学,食品毒理学,药物毒理学,生态毒理学,临床毒理学,法医毒理学,军事毒理学13部分,共1740条。
公开征求意见周期:2023年8月18日至11月18日
公开征求意见邮箱:ygbfk@cnterm.cn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