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经济学名词,经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编写委员会卫生经济学名词编写分委员会编订,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卫生经济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审定,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核,自2023年9月1日起,将通过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网站(www.cnterm.cn),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3个月。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卫生经济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处理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该名词规范将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部门遵照使用。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是卫生经济学名词的定名版本(包含异名,不含释义),内容包括:卫生经济学,卫生总费用,健康需求,卫生服务需求,卫生服务供给,卫生服务市场与政府作用,卫生服务要素市场,卫生资源配置,卫生筹资,卫生服务购买与支付,健康保险,卫生经济学评价,药物经济学,医生与医院行为,危害健康行为经济学,卫生系统改革,信息与技术17部分,共1032条。
公开征求意见周期:2023年9月1日至12月1日
公开征求意见邮箱:ygbfk@cnterm.cn
特此公告。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