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学名词,经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编写委员会妇幼卫生学名词编写分委员会编订,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妇幼卫生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审定,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核,自2023年9月7日起,将通过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网站(www.cnterm.cn),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3个月。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妇幼卫生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处理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该名词规范将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部门遵照使用。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是妇幼卫生学名词的定名版本(包含异名,不含释义),内容包括:妇幼卫生学,妇幼卫生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生育调节,妇幼营养,妇幼心理与精神卫生,伤害与暴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9部分,共1422条。
公开征求意见周期:2023年9月7日至12月7日
公开征求意见邮箱:ygbfk@cnterm.cn
特此公告。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