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科技名词委)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科院和科技部共建、中科院代管的全国性机构。全国科技名词委由国务院授权审定公布科技名词,经其审定公布的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
全国科技名词委事务中心是全国科技名词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经中编办批准成立、中科院主管的事业法人单位,按照审定公布、宣传推广、科学研究等职能设立相应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为满足科技名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全国科技名词委事务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员工,欢迎有志青年积极申请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聘用(事业编制岗位)
医学审定业务主管(1人)
(二)劳务派遣(非事业编制岗位)
1.会计岗(1人)
2.人力资源岗(1人)
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随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起邮件发送至邮箱zhb@cnterm.cn,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本招聘启事有效期至招到合适人员为止。
2.初选合格者电话或邮箱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
3.应聘答辩;
4.政审、体检;
5.公示;
6.聘用。
招聘程序具体安排及人选另行通知。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1.对岗位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内合同管理,执行国家、中国科学院和事务中心规定的有关薪酬福利待遇。
2.对劳务派遣人员执行派遣制度,聘用人员与事务中心指定的人才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存放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待遇,执行事务中心有关薪酬福利制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84039529
电子邮箱:zhb@cnter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