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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专家审定“融合出版”概念及定义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  发布时间:2022-02-21  |  【打印】 【关闭

  □本报记者 尹琨 

  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主办的融合出版概念及定义专家审定会日前在京召开。会议讨论同意将“融合出版”纳入编辑与出版学名词术语表中,并就“融合出版”的概念表述进行深入研讨交流,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即“将出版业务与新兴技术和管理创新融为一体的新型出版形态”。

  增补“融合出版”十分必要

  2021年5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组织实施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的通知》,启动实施出版融合发展工程。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裴亚军看来,推动出版融合发展成为国家战略需要的背景下,厘清和规范“融合出版”及相关概念非常重要。

  “‘融合出版’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该名词术语在现实社会与行业领域不仅已经存在,而且成为热词。”中国编辑学会会长郝振省表示,出于当前出版学学科建设和话语体系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将“融合出版”补写入编辑与出版学名词术语表。

  清华大学出版社《科技与出版》杂志主编苏磊同样强调了将“融合出版”一词增补进编辑与出版学名词术语表的必要性。在她看来,应当在出版的范畴内定义融合出版,需要揭示其是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特有的属性是利用数字技术为内容赋能。

  厘清“融合出版”界限

  “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等原则对‘融合出版’的概念进行审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理事长孙寿山提出,当下对“融合出版”的理论研究仍较为匮乏,应根据实践需要对其概念及理论进行深入探讨。他同时指出,“数字化出版”和“出版的数字化”不是同一概念,“融合出版”在确立其概念时,要与这两个概念厘清界限。

  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数字出版系主任张新华结合融合出版的历史、现状及定义方式展开陈述,认为融合出版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开发内容资源,以满足社会文化多元化需求的出版活动,已成为“数字出版”之后被广泛关注的一个术语,在文献中的出现频率高于“复合出版”“移动出版”等术语。吸收该词,有利于出版研究新领域新范式的发展,推动出版学学科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社长李永强同样提出,“融合出版”是在新的形势下,传统出版与新技术的结合,是对读者和用户需求满足的一种创新形式。实际工作中已经有很多成熟且被广泛认可的经验、模式和做法,但在确定词条概念时,还应厘清边界、考虑现状,还要对下一步的出版业态发挥指引和指导作用。

  化学工业出版社总编辑潘正安认为,融合出版应该是指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主要指数字出版的融合,应当深入讨论研究其概念的成熟性、独立性,从而以名词术语形式确立下来。

  明确“融合出版”概念

  围绕如何明确“融合出版”的概念范畴与定义,全国编辑出版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田胜立表示,融合出版是传统出版适应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广泛应用而发展的新型出版方式,其内涵与外延已有所拓展。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殿利认为,仅从技术应用的角度来考虑融合出版的概念内涵是不够的,技术属性不能代表出版本质。

  河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段乐川表示,融合出版的内涵具有关系变革属性,传统出版是一种定时生产传播关系,融合出版是一种即时生产传播关系。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秘书长李弘认为,从当前增强出版学科话语权的角度,有必要确立“融合出版”的概念理论基础及与之相关的应用体系。“融合出版”是将出版与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活动,也是将出版业务与新兴技术和管理创新融为一体的新型出版形态。

  “‘融’指融化、融入、融会,含有边界模糊或跨越边界之意;‘合’指合作、合拢、综合等,含有不同的东西组合在一起之意。”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张立提出,“融合”是一个组合词,放在一起有拓展边界、组合在一起之意。“融合出版”如果作为专有的组合名词,其中“出版”是中心词,“融合”是修饰词。在实际工作中,“融合出版”包括跨媒体出版和跨界出版两个方面,体现“泛出版”的趋势。

  目前融合出版在各个出版单位应用广泛。清华大学出版社副社长庄红权提出,“融合出版”主要指纸质图书应用二维码、AR技术等新的技术手段,链接智能终端实现跨媒体传播的出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