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正式成立
文章来源:本网 | 发布时间:2024-03-28 | 【打印】 【关闭】
在26日下午召开的成立大会上,崔晓峰、张彦仲、裴亚军、丁水汀共同启动“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工作平台”。
崔晓峰为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工作的开展提出四点建议和要求。一要坚持规划先行。坚持科学谋划,紧密结合行业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科学论证近期重点和长远目标,系统谋划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更好发挥民用航空名词审定的基础性、前瞻性、权威性的作用。二要坚持人才为本。围绕出成果和出人才并举的目标,推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委员会组织能力和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一支梯队化的人才队伍,鼓励年轻骨干教师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并发表相关成果,拓宽人才成长通道。三要坚持合作发展。充分发挥委员会学科齐全、人才汇聚的优势,既要发挥各分委员会特色,也要凝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行业重要名词的编写和审定工作。四要守正创新。一方面要根据民航国际化特点,尊重相关国际民航习惯用语要求,确保名词解释的国际通用性;另一方面要突出中国特色,把中国民航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新名词收入其中,为世界民航名词编写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崔晓峰希望民航大学以本次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成立为契机,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国民用航空专家们的共同努力下,搭建学术界与行业政策之间的桥梁,高质量地完成民用航空名词的编写与审定工作,为助力民航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崔晓峰副局长致辞
张彦仲在讲话中指出,统一科技名词是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所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之一,在科学知识的传播,新学科的开拓,新理论的建立,国内外科技交流,学科和行业之间的沟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生产技术的发展,科技图书文献的编纂、出版和检索,科技情报的传递等方面,都不可缺少。在航空领域,科技名词的统一和规范至关重要。希望首届全国民航名词审定委员会共同努力,高水平完成本次名词审定工作。一要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本次民航名词审定工作,确保本次审定的成果经得起行业的考验、历史的考验;二要反映学科中的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尤其是体现中国航空业近年来取得的新成就,为中国的民机制造和运营提供有力支持;三要突出国际化,确保审定的名词与国际标准接轨,为下一步中国产品、中国方案、中国经验的国际推广奠定基础。
张彦仲院士致辞
裴亚军讲话并宣读批复文件。他指出,科技名词规范化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是构建汉语科技语言体系的关键,是国家科技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对于传承优秀民族科技文化,促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各项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民航业作为国家重要战略产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民航领域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理念层出不穷,成立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对促进民航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科学、规范、实用等各项原则,确保审定公布的名词术语符合民航科技和民航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同时努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裴亚军副主任致辞
曹胜利在主持发言中向一直以来支持、关心中国民航大学建设发展的领导、专家表示感谢。他指出,中国民航大学将充分发挥委员会秘书处作用,圆满完成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工作,为谱写交通强国建设民航新篇章提供支撑。
曹胜利书记发言
丁水汀指出,中国民航大学将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次民航名词审定的组织工作,与各位专家学者精诚合作,确保圆满完成本次审定工作;全力支持本次民航名词的编写和审定工作。
丁水汀校长讲话
成立大会上举行了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签约、授牌仪式。全国科技名词委裴亚军副主任、中国民航大学丁水汀校长代表双方签约。签约仪式完成后,全国科技名词委事务中心审定二处副处长史金鹏主持聘任仪式,由全国科技名词委副主任裴亚军为丁水汀颁发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书。裴亚军、丁水汀共同为委员会顾问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以及各分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秘书处揭牌仪式
全国科技名词委事务中心副主任张晖向大会介绍国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工作,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秘书长张艳玲向大会做了民用航空名词研究工作报告。与会专家讨论并通过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章程、民用航空名词审定科学体系、名词审定分工安排及工作计划。
成立大会后,与会人员赴天津市民用航空器适航与维修重点实验室、工信部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等学校科研基地参观调研。
在27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与会人员沟通交流了工作计划、工作要点,提出意见建议。
殷时军在工作会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行业传承;二是坚持与时俱进;三是坚持国际接轨;四是坚持创新引领。要在民航名词审定过程中用全局观点、系统思维,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民航事务中的话语权,做到引领行业发展。
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下设航空器安全性与适航、航空器运行、航空器维修、空域与空中交通管理、机场、航空运输经济与管理、民航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航空器搜寻救援与事故调查、航空安全管理、通用航空、航空法等11个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负责各领域名词定名和释义的审定,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负责各分支定名和释义终审。待审定委员会审定完成后,提交全国科技名词委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