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技名词委召开学科专家委员会组织建设专题咨询研讨会
文章来源:本网 | 发布时间:2021-06-09 | 【打印】 【关闭】
2021年6月1日,全国科技名词委组织召开学科专家委员会组织建设专题咨询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全国科技名词委专职副主任、事务中心主任裴亚军,事务中心副主任张晖,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刘剑君研究员,秘书长、全国科技名词委医学审定室主任张玉森教授,副秘书长、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院副院长罗会明主任医师,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办公室亓晓研究员,中国疾控中心教育培训处(研究生院)马静副研究员、刘梦冉助理研究员,全国科技名词委审定业务一处副处长王海、审定业务二处副处长史金鹏,医学专项办公室林佳盈参加会议。会议由张晖副主任主持。
首先,裴亚军对与会专家表示欢迎,表示本次会议邀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项目组成员以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为案例,进行学科专家委员会章程专题研讨,共同研究完善学科专家委员会章程及组织建设方案,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在涉及到学科专家委员会未来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希望请专家组提出意见建议,会议能协调解决相关学科在推进编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他重点以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为例,对学科专家委员会章程草案进行了详细介绍,涵盖八项内容:第一章:总则(制定依据、机构性质、上级机构、主要职责);第二章:组织机构(机构组成、本会委员、分委员会委员、办事机构、聘任办法);第三章:全体委员会议(重要地位、主要职责);第四章:分委员会(报告工作、组织会议、主要职责);第五章:委员和分委会委员(基本条件、委员条件、分委员会委员条件);第六章:议事规则(全体委员会议、出席人数规则、决议规则、决议实施、形成档案);第七章:出版物和工作经费(出版物);第八章:附则(制定权、解释权、修订权)。与会专家对章程有关内容总体表示肯定。就章程草案内容,刘剑君建议,应赋予机构委员在会议形成决议、决定或审核意见时的一票否决权;应科学理解编审工作安排,在事务性层面统筹编与审的专家参与和工作安排,协调推进审定工作与编写工作;应该在争论与协商过程中,逐步完善项目安排,提高成果质量。罗会明建议,委员条件应当是本专业愿意承担审定任务的权威专家学者或学术带头人,从参加审定工作的分委员会委员中遴选;张玉森认为,通过编审工作制度形成项目带动制,在框架体系与人员结构上都能提高效率,确保名词质量与项目管理一体化。经过讨论,与会人员就章程草案达成共识。
基于共识,张晖重点就在学科专家委员会章程指导下的各级编审专家委员会及其秘书处的组织建设方案进行了回顾与梳理,阐述了不同历史时期新旧方案的若干区别与有机联系。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了有关组织建设方案,并就各级编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定位、委员提名及聘任机制,以及专家委员会总体规模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意见。最后,针对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二级学科编审分委员会的组建与相关会议事项,与会双方做了细致沟通。
此外,为规范专家委员会运作、便利编审业务开展,会议还现场启用并向秘书处单位交接了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业务专用章,并对该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进行了原则约定。
会议现场